为规范管理实验室,确保实验室管理工作有序进行,现根据健康学院《安全与防护规则》、《实验室安全手册》等制度制定以下实验室管理员工作职责。
1.实验室的所有物品为学校所有,管理者与使用者必须精心爱护,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。
2.实验课结束后应再次检查:①室内环境、卫生是否整理;②仪器、设备使用等基本是否填写完整;③使用过的物品、仪器等是否整理并安置妥当。检查并完善后,关闭总闸、锁好门方可离开。
3.实验室所有物品、仪器、设备均建立有台账,非特殊情况不外借。如需借用,应征求分管院长同意后方可外借,借用人应按要求填写借用本信息(借用者姓名、借用日期、用途说明、归还日期、使用前状态、使用后状态、归还者签名栏),并及时跟进是否按时归还完好的仪器、设备,管理员确认仪器、设备、物品状态是否完好后,方可签名。
4.实验室物品原则不外借,不准带出实验室。确因工作需要,外借实验室物品需由实验室主任批准,并办理借用手续,使用后应及时交还,如有损坏应按价赔偿。大型仪器设备不能外借。
5.无论任何人在实验室使用仪器设备、低值品和易耗品,必须经本实验室负责人同意,并接受指导和做好使用记录。
6.管理人员必须保证设备的完好率。凡因玩忽职守,指导不利造成仪器设备丢失和损坏者,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。
7.实验室设施摆放整齐,用后及时清理并保持实验室清洁,整齐。
8.必须加强四防(防火、防水、防盗、防事故)工作。每天下班前负责检查门、窗、水、电等是否处在安全状态,管理好消防安全器皿,保持室内整齐,清洁。
9.实验室钥匙由实验室主任统一管理,钥匙的配发要报学院办公室备案,不准私自配钥匙或给他人使用。
10.严禁在实验区内吸烟、吃东西,不准带与本实验室无关的人员进入实验室。
11.增强环保意识,实验后的废弃物应按规定处理,保证人员的健康及环境的安全。
12.各实验室的低值易耗品、家具、资产、设备等均属于学院财产,仅限应用于实验教学,不准移为科研或随便送人。
13.实验室分管人员定期检查、清点物品、资产、仪器等消耗和结存,如发现丢失或损失,应及时上报并最终跟进。
14.各实验课程开课前,由专人负责与授课教师进行沟通联系,确定是否需要备物或需提前准备的物品及数量,以及是否需要分管人员课堂协助。并由专人提前通知分管管理员,确保课程顺利开展。
15.为保证好仪器、设备的使用寿命,凡接触贵重易损坏/污染的仪器设备仪器、设备,均需穿戴好手套,各分管是实验员应在课前提前告知授课老师。
16.仪器、设备使用登记要求:
(1)各实验室应备有《仪器、设备使用登记本》,对使用仪器、设备的课程,均要求授课教师按照要求的格式填写使用的物品。
(2)实验教师课前强调实验室规则。
健康学院
2025年2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