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,自觉遵守《教师法》等法律法规,在教育教学中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,没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、政策的言行。
二、热爱教育事业,对工作尽职尽责,能认真备课、上课,认真批改作业,不敷衍了事。
三、热爱学生,关心爱护全体学生,尊重学生的人格,平等、公正对待学生。对学生要求严格,耐心教导,保护学生合法权益,促进学生全面主动、健康发展。
四、严谨治学,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,为了不断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和业务能力,能刻苦钻研新教材,上网查阅资料,不断学习新知识,探索教育教学规律,改进教育教学方法,提高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。
五、团结协作,谦虚谨慎,尊重同志,相互学习、相互帮助,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。
六、尊重家长,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,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。
七、廉洁从教,坚守高尚情操,发扬奉献精神,自觉抑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,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。
八、为人师表,模范遵守社会公德,衣着整洁得体,语言规范健康,举止文明礼貌,严于律己,作风正派,以身作则,注重身教。